周一中央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其所包括的內容十分豐富,涉及多個不同領域及範疇,從金融、創新科技、宜居宜業到青年教育幾乎應有盡有。
粵港澳大灣區包括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一七年末總人口約7,000萬人,GDP達10萬億元,其規模與南韓持平。可以說,粵港澳大灣區是中國市場經濟最為發達、經濟最有活力的地區,這個灣區的組成具有十分重要國家戰略意義。
《綱要》還提出了發展時間表,即綜合實力在二二年前顯著增強,粵港澳合作更深入廣泛,發展動力進一步提升;到三五年,形成以創新為主要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並由此打造成世界上最有影響力的灣區。
可以說,隨着港珠澳大橋通車及香港高鐵開通,香港與內地社會經濟生活的密切程度更是上了一個高台階。如何來整合這個地區的各種資源,讓社會經濟更加能夠持續穩定發展,讓該地區居民的生活水平全面提升,大灣區當然是一個重要的概念。
記得九八年在香港大學工作時,筆者就提出改革開放之所以能夠走出自己的路,即不要激進模式,也不是漸進模式,而是以香港與澳門,特別是以香港為基點,讓市場經濟的理念、管理模式、文化,資金、人力資源、訊息、思想等先進入珠三角,然後再向內地全面輻射。即使到現在,內地各經濟的發展程度還是與這種輻射力的大小及強弱有關,這是經濟改革得以成功最為關鍵的一環。
所以,大灣區的概念,其實就是如何把這些城市的各種優勢資源整合起來,並以此成為大灣區經濟增長的動力,並以此來全面提升大灣區居民的生活水平。要做到這點,最為關鍵的問題就是通過甚麼的理念來整合大灣區各個城市的資源優勢。是以市場經濟法則為主導,還有由政府行政管制來主導?這是問題的關鍵所在。
《綱要》強調把國家所需和港澳所長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市場化機制的作用,促進粵港澳優勢互補,實現共同發展。也就是說,《綱要》基本上肯定了以市場經濟法則來整合各個城市的優勢資源,關鍵問題是否能夠以相關的法律法規來落實。
因此,法治原則是大灣區優勢資源得以整合的關鍵所在。目前,內地城市的法制與香港仍相差太遠,必然會造成在兩種不同的法律制度下,要有效地整合相關資源存在各種障礙。所以,香港的法治精神及相應的法律制度安排如何與內地城市整合,成了大灣區得以成功的關鍵所在。
有了法治,才能發展出一個繁榮的金融市場,才能造就更多的創新人才。所以,法治精神是香港的優勢,也是香港在這次大灣區資源整合中的起點。如果說,香港能夠在這個方面有更多的堅持,讓現代文明的法治精神整合到大灣區去,它同樣會與以往那樣向內地不斷地輻射,全面推動內地社會經濟發展。這既是香港經濟再次起飛的大優勢,也同樣是香港經濟繁榮的新起點。
當代內地著名經濟學者,有「房地產平民代言人」的稱號。
作者:易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