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繼早前要求在港中資券商不可經營財務公司之後,最近又規定在港中資券商不得直接或間接在內地從事經營活動。市場人士認為,不少中資券商會在內地設立諮詢公司「吸客」推廣港股,新規定對在港中資券商的業務構成很大壓力,吸納新客難度大增,「北水」亦可能會減少。
根據中證監於九月廿五日發表有關證券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三條提到「境外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在境內從事經營活動,為境外子公司提供後台支持或者輔助等中證監認可的活動除外。」管理辦法並於公布之日起即時生效。
市場人士指出,由於主要客源是內地投資者,多年來部分在港中資券商會在內地不同城市成立分支機構或諮詢服務公司,透過客戶服務部、研究部等「吸客」及推介港股,有時甚至會邀請市場「名嘴」、在港上市公司的管理層等到內地舉行投資研討會,推廣業務。
他又表示,新規定中的經營活動涵蓋範圍很大,預期諮詢公司都應包括在內,直言在港中資券商如不能在內地招攬客戶買賣港股「谷大」生意額,對其業務及運作影響很大。「若內地客戶將來買賣海外股票要透過母公司的內地經紀行再轉介香港經紀行,對香港的生意額實有影響,佣金都賺少咗!」
此外,屆時內地投資者買賣港股唯一合法渠道是透過內地券商經港股通進行,惟港股通的限制較多,如可以投資的股份數目較少。
他又估計,中證監此舉是要嚴格控制資金流向,尤其是因應近期內地股市走勢,希望資金留在內地,而且若內地居民透過滬深港通買賣港股,內地的管制會較容易。「內地當初批准中資券商來港時,是要他們走出去做生意,衝出國際,尋找香港及國際投資者,不是針對內地投資者,塘水滚塘魚!」
有熟悉中資行運作人士直言,中資券商約九成客戶為內地居民,在內地設立諮詢公司進行推廣的成本會較便宜。至於內地客戶買賣港股「落盤」,一般會透過致電香港的專線到香港「盤房」、網上、或簽署全權委託方式進行。新規定落實後,他們惟有更多採用電子平台,進行網上開戶及網上買賣等。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說:「內地一個省嘅散戶都多過香港!在港中資券商會喺內地以唔同途徑吸客投資港股,姑勿論最終開戶文件係咪嚟香港簽,新規定係佢哋最少唔可以打正旗號咁做,對業務肯定有打擊,吸新客難度增加,舊客戶又有機會流失!」
他又說:「內地投資者買賣香港股票都唔想被人知,但港股通遲早要行實名制,身份會曝光,新規定可能會導致內地投資者唔玩或者玩少咗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