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羅斯基金遭證監重罰

「國際大鱷」索羅斯在港旗艦索羅斯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簡稱SFM),一五年沽出長城汽車(02333)時,因為內部缺失而「沽凸」,以致出現無抵押沽空的情況,昨日遭香港證監會譴責及罰款150萬元。

索羅斯與「商品大王」羅傑斯早年一同創立的量子基金,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期間曾經狙擊港元,因而備受港人熟悉。索羅斯一○年派遣其子Robert Daniel Soros來港設立對沖基金分支機構SFM,立即惹來市場高度關注。

未按政策將紅股分隔

SFM行事一直保持低調,市場很難準確知道其投資動向。不過,昨日證監會公布,SFM在一五年代其管理的某隻基金沽空長汽時出現缺失,因而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市場始知悉長汽曾是其投資之一。

證監會表示,長汽在一五年八月廿八日公布其發行紅股的建議,數量相當於該公司當時已發行股份的兩倍,而有關紅股發行須待某些條件達成後始作實,交收日期預計為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不過,該會的調查發現,前述基金的保管人在一五年九月三十日通知SFM的交易支援部,SFM因該基金先前持有的80.8萬股長汽,有權獲配發161.6萬股紅股。SFM的交易支援組在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於其交易系統內,將該批紅股入帳,但沒有按照內部政策將有關紅股分隔至一個受限制帳戶內,結果該系統顯示有242.4萬股長汽可供買賣,較當時實際上只有80.8萬股為多。

不慎「沽凸」逾161萬股

該基金其中一名投資組合經理基於該系統所顯示的錯誤資料,在一五年十月二日發出一項出售242.4萬股長汽的指令,導致該基金沽空161.6萬股。

證監會認為,SFM不但在買賣紅股時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的態度行事,而且沒有勤勉盡責地監督其職員,以及沒有實施充足與有效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其遵從有關沽空的規定。資料顯示,香港法例是禁止任何人出售自己無持有的股份。

該會又稱,在決定對SFM採取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情況,包括無證據顯示SFM在沽空長汽紅股時曾經不真誠地行事、SFM已採取補救措施加強其內部監控措施及系統,以及SFM過去沒有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旗下香港基金規模大縮

SFM來港之後,曾經秘密增兵,可惜近年規模不斷「縮水」,甚至連Robert Daniel Soros亦已從該行代表名單中消失。證監會資料顯示,現時SFM負責人員及代表合共只有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