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屬下香港聯交所上月中發表的一份報告,其中一項是關於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報告指引的更新版。
報告指出,由於該方面需要披露的資料日增,港交所鼓勵上市公司發展一套有關環境、社會及管治的策略,以適應國際趨勢,為提高準備工作的質素,交易所並提供實用工具,提議上市公司可自行決定是否跟隨該等步驟及程序, 或因應本身情況制訂適用的步驟及程序,以符合披露的要求。
有關環境、社會及管治的執行報告,在近年來已成為企業,尤其是股份已在市場上市者的一項不能推卸的責任,且需披露資料愈來愈多。對於上市企業而言,無疑加重擔子,但卻不能避免,且是全球企業發展,其主要負責人員的共同責任。
上月初,筆者去了倫敦劍橋大學參加一個關於「可持續性領導力」(Sustainability Leadership Programme)的短期課程,整個學習過程中,發覺原來在良好公司管治的要求以外,企業對於社會、大自然環境保護,尤其是在業務發展之中,一般運作或產品可能對於大自然環境包括天氣會構成的破壞,原來最終也將影響企業未來可持續性發展的機會。
因此,保護環境、向社會負責,也是公司良好管治一部分,是企業領袖人員包括企業的董事會必須關注的課題。基於這個要求,歐美大型企業大部分早已設立有專責企業持續發展的職位。
社會穩定、政治與經濟發展良好,無疑都有利企業發展。但為何企業的持續發展,與大自然環境的保護及天氣變化有關?
相信不少上市企業董事與高管都可能摸不着頭腦,只知在上市規則要求下,他們在年度報告中就企業關於環境、社會及管治等方面做過的工作,所需作出的資料披露要求愈來愈繁複,愈來愈感到壓力沉重。
關於上述這個疑問,筆者試舉一個近期例子加以說明。九月中對本港造成嚴重破壞的颱風「山竹」,這個颱風如此強勁,乃是由於全球氣候暖化引致。這個現象隨着地球愈來愈暖化,一般預估陸續有來,對人類生命財產構成莫大威脅,最終也間接影響企業日後的持續發展。
如何減輕全球氣候暖化,自一九九二年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訂立,並自一九九四年開始生效,多年以來已成為全球各國首要共同合作任務。一五年巴黎全球氣候新協議,也是公約之下各國共同制訂的一項減排協議,而現在全球各主要交易市場的規管單位,包括本港聯交所要求上市公司按時發表詳盡的ESG報告,其實也是源於上述的這個全球面對、必須共同解決的問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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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金融主席兼行政總裁
作者:許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