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一齣以律師為題材的電視劇開播,筆者下班回家若能趕及也會收看一下,因為甚有興趣知道劇中的律師與自己在工作上接觸到的是否相似。
或更廣泛來說,律師是有法律學位或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可說是香港金融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基本上在金融市場內發生的任何事情、產品或服務,都需要涉及律師才可以完成。
例如,公司上市要有律師團隊起草招股書,以至銀行產品的銷售合約和當中的免責聲明,甚至投行員工可向哪些客人和公司洽談生意,統統都要靠法律部門的專業意見。
當年剛投入金融界,往往以為法律部的同事位位都是執業律師,又甚至以為但凡「讀Law」的都是律師。後來漸漸明白,正所謂人各有志,有些人在大學取得一個Law Degree,但未必考到PCLL當個執業律師,也有人曾在外面當律師後找了份銀行法律部門的工作。
無論銀行和投行的法律人才有着甚麼故事,筆者總認為他們最厲害的並非法律知識,而是風險管理,因為他們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忘「自保」,把出事的風險轉移到其他部門身上。
中環金融人,職務涉獵多個層面,亦是科技顧問公司始創人。
作者:大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