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明珠限三周內還債 逾期或遭呈請清盤

黃坤曾經任主席的東方明珠石油(00632)接到債主正式通知,限三周內償還欠款,否則可能呈請其清盤!該公司昨日(八月二十六日)公布,指收到來自ICD Group International Limited(ICD)日期為八月二十四日之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償還該筆約500萬元款項。

通告又指,公司正就此事尋求法律意見,並適時刊發進一步公布。

事實上,東方明珠本月已多次遭債主追收欠款。公司於本月六日曾發表通告,指接獲巴比倫資本日期為八月三日之償付要求函,要求該公司償還總額約3,200萬元的未償還本金額及應計利息。

未償還貸款達6600萬

根據東方明珠五月初時公布,其未償還貸款總額約6,600萬元,須於6個月內償還,當中6,000萬元將於3個月到期,承認公司面臨嚴重流動資金及財務困難。

該公司於六月二十七日發表通告表示,擬向獨立第三方配售最多6.49億股新股,每股配股價0.107元,集資淨額估計為6,770萬元,擬作一般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不過,該公司八月二日宣布終止配股計劃,隨即接連遭債主追收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