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指,遠東國際(00036)前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邱達根、前非執行董事邱達偉及前財務總監呂鴻光,曾以涉及作出虧空、不當行為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處理遠東的事務,對遠東的股東造成不公平損害,故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尋求對三人作出取消資格令。
原訟法庭將於今年六月二十一日就證監會提出的呈請進行首次聆訊。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法庭可作出命令,取消某人擔任董事的資格,最長為期15年。
證監會今次的行動源於對遠東的一項調查,遠東於二○○七年曾將合共6,100萬元,由該公司的銀行戶口轉至時任主席邱德根(即邱達根及邱達偉的先父)的個人銀行帳戶,據稱款項是用作代表遠東認購首次公開招股的股份。
證監會指邱達根未有就上述轉帳取得遠東董事會的事先批准,亦未有確保上述轉帳中未有動用、金額約為5,920萬元的餘款(即未有用作認購首次公開招股股份的資金)及時退還予遠東。
證監會進一步指,邱達根、邱達偉及呂鴻光三人事後於二○○八年四月,才就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董事會會議補製紀錄,令其看來顯示出董事會已經決議由二○○七年一月一日起委任董事會主席的私人助理擔任遠東的「高級投資經理」,以處理該公司的投資項目。
不過,事實上該項委任並非真實。該份會議紀錄是涉嫌用來支持遠東就上述轉帳所作的解釋。
另外,證監會已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對富士高實業(00927)及其高層人員展開研訊程序,指其沒有及時披露有關停止為一個主要客戶生產音響耳機的內幕消息。證監會指,富士高延遲了超過七個星期才向公眾披露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