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監管部門近日積極推動中概股及獨角獸企業回歸A股,中國國務院昨日轉發中證監《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CDR)試點的若干意見》,認為CDR試點企業應當是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等具一定規模的創新企業,並要求認真貫徹執行,惟未有給出具體時間表。
《意見》指,CDR試點企業應是具備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屬於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
至於門檻方面,《意見》認為,合資格試點企業包括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在中國境外註冊,但主要經營活動在中國境內的企業),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下同);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創新企業(包括紅籌企業和境內註冊企業),須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億元且估值不低於200億元,或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並於同行業競爭中有相對優勢地位。而有關試點企業的具體標準由中證監制訂。
《意見》又指,允許試點企業選擇申請發行股票或以CDR形式在內地上市。試點企業募集的資金可以人民幣形式或購匯形式匯出境外,也可留存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