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股不同權 最快四月推

香港交易所(00388)發表「同股不同權」規則諮詢文件,諮詢期僅一個月,於三月廿三日結束。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若諮詢結束後毋須大幅修訂建議,預期最快今年四月底可刊發諮詢總結。他希望當諮詢總結出台後,有關規則可即時生效,故最快可在四月底接受新經濟公司的上市申請。

不過,港交所的上市規則修訂需要經香港證監會董事局批准。據了解,證監會董事局一般是每月才召開一次董事局會議,故時間上需要有所配合。

李小加早前曾表示,諮詢期會有六至八個星期,並會於今年六月底後才接受新經濟公司上市申請。他昨日解釋,將時間表壓縮兩個月是因為這議題已經過市場長時間討論,同時市場有高度共識,沒有重大分歧,從這個角度看,不需花更多時間諮詢,而且也有市場需求,因為每年七、八月是暑假,很多基金經理會放假,若市場已準備好,新經濟公司不用等到下半年才上市。

上市審批無特快通道

對於有指因為預期下半年股市波動,很多新經濟公司不想「夜長夢多」,趁股市熾熱時盡快上市,以求有更高估值。李小加重申,純粹是不需要這麼多時間諮詢,「為何不縮短?」

他又說,有關新經濟公司上市,港交所不會特別設立「特快通道」,加快上市審批,會按現行機制處理,但港交所上市科及上市委員會將加入更多這方面的專才。

根據諮詢文件,港交所會在上市規則新增三個章節,其中「同權不同權」公司必須是創新產業,港交所會就有關定義提供指引。其他建議的上市資格還包括需獲第三方相當數額的投資、不同投票權受益人上市時合共持股最少一成及最多不超過五成等。

至於當上市公司分拆新經濟子公司,母公司是否可持有特殊股權,李小加指港交所曾接獲多名市場參與者指,應批准法團持有不同投票權,但因去年十二月中的創新板諮詢總結,只是集中討論個人持特殊股權。若在是次諮詢文件對企業持特殊股權作出建議並不適合,故將會在數月後再另行諮詢市場。

有意見指諮詢期過短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認為,未來創新科技公司將成全球經濟發展的火車頭,加上海外市場競爭激烈,故對港交所的決定表示支持,並希望年中左右能盡快有第一間「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在港上市。

不過,亞洲公司治理協會秘書長Jamie Allen則批評,一個月的諮詢期對如此影響深遠的政策轉變實在太短,反映政府及港交所根本沒興趣聆聽市場大部分的回應,又指諮詢如此倉卒,會毫無疑問對投資者造成問題。

證監會發言人則表示,將會審慎考慮市場意見,特別是公眾對投資者保障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