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旗下刊物《金融時報》發文指,今後三年是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重點時段,並指通過一至三年的階段性任務分解或治理亂象計劃,最終實現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目標。
《金融時報》的文章指出,目前內地經濟社會面臨的重大風險,包括由金融槓桿率和流動性風險、銀行不良貸款風險、影子銀行風險、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房地產泡沫化風險、互聯網金融風險等構成的綜合性風險。
文章認為金融風險與實體經濟活動密切聯繫,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是一項非常複雜的工作。
文章續指,傳統金融機構在監管上存在漏洞和不健全的情況,認為隨時會出現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及道德風險等問題;同時又指出在互聯網新金融迅速發展下,滋生了網絡貸款(P2P)、現金貸、比特幣、代幣發行(ICO)等細分行業的金融亂象或欺詐行為,為廣大網絡金融消費者帶來損失。
文章又指,目前面臨的金融風險不是近期才出現,而是長期存在,金融風險始終伴着改革開放的全過程及市場經濟發育、形成和完善的全過程。因此,防範金融風險要警鐘長鳴,要列入監管部門和各類金融機構的日常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