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內地如何在「一國兩制」方針下融合,一直是個具挑戰的議題。近期首先是今年三月國務院總理在中央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位於珠江口沿海及腹地的珠三角區域,包括廣東省內九個城市加上香港及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的「粵港澳大灣區」概念。
短短三個多月後,粵港澳三地政府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香港回歸二十年,由國家主席親自見證下,在香港共同簽署「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這尤其凸顯出國家對「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與功能」的重視及期望。
其實早於二○○三年,內地和香港已簽署CEPA協議,及後亦持續多次簽署補充兩地「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協議,但十多年後的「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仍強調需「進一步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間接反映粵港兩地在人流、物流、資金及訊息自由流通方面仍存有一定問題。
就以建築專業服務而言,在CEPA協議下,本來已有200多位通過早期兩地專業資格互認機制的香港建築師,透過在廣東省「先行先試」的執業測試,可成為內地註冊建築師。然而,該執業資格只適用於廣東省內,對於其他省市的項目沒有實際作用。加上內地就香港建築師到內地執業、成立建築師事務所,以及個人/公司稅務方面都設有一定限制,難以鼓勵香港人員赴粵投資及創業就業。
其實,香港建築專業服務沿用英國專業標準,素來提供「全過程建築專業服務」,即是包括從發展項目的早期可行性研究、設計、工程招投標、工程合約管理及施工質量監督等全過程工作內容。就項目設計的可建性、經濟性、實用性以至適用性,已累積有幾十年的經驗。
而且多年來香港建築師事務所承接位於澳門、內地、東南亞、中東等地項目,普遍已超過公司業務的一半。而內地建築師提供的傳統專業服務基本局限於設計至施工圖紙,故相對而言,香港建築師無疑具有國際化的視野,專業化的項目經驗優勢。
就落實「粵港澳大灣區」願景,構建協同兩地未來建築專業分工合作,筆者有兩點意見:
一、培育國際合作新優勢。中央政府目前正積極推動「一帶一路」的外向發展政策,但大部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語言、政府體制、法律制度及行業運作等多方面,與內地存有不少差異;而過往有不少內地企業在外開發項目時,往往會水土不服,影響成效、甚至敗興而歸。香港建築師具有和國際接軌的項目全過程專業服務能力及國際項目管理經驗,如果善用,可協助內地的建築設計或建造單位實踐「走出去」的國策。
二、構建協同發展現代服務業體系。希望內地逐漸梳理及簡化香港建築師在內地註冊、執業及開設事務所的流程,鼓勵香港建築師,特別是新進年輕建築師、赴粵創業及就業,共同提升市場一體化,高水平的項目全過程專業服務。
希望透過兩地政府努力,發揮政府推動作用,打造高水平開放平台,令兩地專業優勢互補,合作雙贏。
香港建築師學會會長
作者:陳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