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聲有識:港交所與時並進迎商機

港交所(00388)表示新板及創業板檢討及上市架構改革檢討,將於本月中同步進行,當中新板諮詢會吸取過往創業板的經驗及教訓,以設計新板架構。自從證監會否決同股不同權,導致阿里巴巴一四年轉往美國上市後,有關設立新板討論在市場上不斷發酵,如要設立新板,起碼可滿足兩類公司上市融資需求,包括初創公司及「同股不同權」公司。

新板有助初創融資

初創公司的結局,不外乎被收購或集資上市,不過初創企業要上市,未必一定符合盈利紀錄、市值、現金流等要求,因而錯失融資機會。以創業板為例,財務要求為上市前兩個財政年度營運現金流合計至少達2,000萬元,以及上市時市值至少達1億元。一些初創企業未必可以符合要求,若設立新板,上市要求宜較創業板寬鬆,初創企業才可獲得上市融資機會,對年輕人創業方面,亦可起到積極鼓勵作用。

至於「同股不同權」的公司,目前新加坡已開放市場,容許「雙重股權架構」在新加坡上市,香港在這方面較落後。創新型科技公司多數傾向「同股不同權」,因這些公司最大資產可能是創意或技術,這些資產難以用金錢來量化,在缺乏可與基金公司比併的財力下,創辦人可能因此失去公司控股權。

故此,若當局想吸納更多創新公司來港上市,宜在新板上市規限上作出適應創新科技行業實質情況,最重要是在市場發展和保障投資者中取得平衡。

君陽證券行政總裁 鄧聲興(作者為註冊持牌人士,未持有上述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