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樓加辣 設「指導價」

時隔近六年後,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推出《商品住房和商務公寓預、現售價格管理操作細則》,加大近建商品房樓價限制,樓價需有當局合理指導。其中新樓盤項目的第二期以上期數,其戶型申報均價不得高於同項目前一期實際銷售價格。有評論認為,新政策將壓制樓價的波動。

一手均價禁遠超鄰盤

《管理操作細則》顯示,擬申請預售項目屬於首次申請預售,其戶型申報均價不得明顯高於周邊同類戶型在售項目的銷售均價,如周邊無同類在售項目參考價格,可參照周邊同類二手房價格;擬申請預售項目屬分期開發再次申請預售,其戶型申報均價不得高於同項目前一期實際銷售價格,如前一期銷售的項目無同類戶型或價格明顯低於當前市場平均價格,可參照周邊同類同戶型在售項目的銷售均價。

有物業中介認為,本次新政監管力度大,一七年房價大幅波動的可能性被扼殺,也可以防止新房價格的結構性波動。可是有評論認為,新政影響了樓市自由發展,以及破壞市場自我調節的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