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嚴打啤殼

港交所(00388)加大打擊上市「啤殼」力度,昨日發表指引信,總結過去數年新股情況,列出上市「啤殼」七大特點,並且表明若發現申請人有相關特點,將會進行重點審查,甚至會「加辣」,對上市申請施加額外規定或條件,甚至拒絕有關申請。業界認為,新指引無疑是趕絕「細公司」上市,令其上市成本增加,「啤殼」活動有望收斂。

港交所檢視一二至一四年所有在主板及創業板新上市的公司,以及部分在一五年新上市的公司,列出「啤殼」公司七大特點(見圖二)。

港交所指,留意到近年有多家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上市後監管禁售期結束不久即沽出或逐漸減持其權益,有時公司更會同時改組管理層或改變上市業務性質。這個現象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於控股股東着眼於上市地位帶來的價值,而非對集資及爭取上市地位以發展業務有真正需要。

港交所認為,若有潛在買家發現這個情況,將會對有關公司展開投機買賣,可能導致操控股價、內幕交易及異常波動等有損投資者利益現象。公司更可刻意粉飾相關企業行為,從而達到規避有關反收購行動(即賣殼)等規定。

續探討反收購行動

港交所尤其關注那些規模及前景均與其獲取上市地位所付出的成本或上市目的不匹配的上市申請人,其上市理由及目的令人質疑,因此是否適合上市引起關注。

港交所集團監管事務總監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表示,將會採取主動進取的態度處理令人質疑其上市理由及目的之上市申請。港交所將繼續探討如何收緊上市後有關反收購行動及現金資產公司的規則。

港交所擬針對具指引信所列「啤殼」特點的上市申請人更嚴謹審視,要求申請人及其保薦人提交詳盡分析,包括所得款項用途、未來目標及策略、溢利及收益增長,以及若申請人處於潛在夕陽行業,必須證明其業務可行性,以及業務的回報值得公司付出上市費用等。

港交所審閱有關分析後,或會因應審閱結果而施加額外規定或條件,甚或行使酌情權以不適合上市為由拒絕有關申請。

證監正調查異動股

東英金融創辦合夥人陳立德表示,新指引令「細公司」上市成本增加,令他們無法上市,「細公司上市對港交所根本無利可圖,但上市前後的審查及監管又多」,批評港交所偏重「大公司」。他認為,過去數年市場對「啤殼」有「妖魔化」之嫌,針對新股大起大落,應從調查有否市場操控着手。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出席研討會時指出,正在調查個別股份大幅波動,是否合法的資金流動。他又承認:「未能信服自已,過去香港的監管制度是運作得很好。」鑑於市場風險及監管事宜複雜性增加,認為港交所與證監會需要有更大的互動,有關提升上市規管架構的諮詢文件快將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