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禁接 私貸轉介

市場上利用不良手法的貸款中介公司有增無減,金管局發出新指引,要求銀行停止接受中介公司轉介私貸、稅貸及信用卡申請,並要就旗下銷售代理保障客戶資料等監控措施提交檢討報告。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提醒,未來市民若收到電話,聲稱是中介公司並可代為向銀行申請私貸,即可將假定其屬於誤導或虛假電話。

金管局今年首七個月收到11宗涉及中介公司的投訴,較去年全年僅6宗大幅上升。至於涉及銀行銷售代理的投訴,首七個月僅12宗,過往則平均每年約30宗。

按揭轉介不受影響

中介公司投訴個案主要集中於私貸產品,阮國恒指癥結在於消費金融中介,並指按揭等抵押貸款中介「正規」、「規範」及「企理」,且市場需求大,當局推措施時要取得平衡,所以新規定不適用於抵押及商業貸款中介。

他指,市場上有中介公司聲稱與銀行有關以降低客戶戒心,惟最終並非代客戶向銀行申請貸款,並涉及手續費等投訴,故要求銀行即時停止接受中介公司轉介私貸、稅貸及信用卡等服務。

阮國恒透露,現時有6間零售銀行與9間中介公司有業務關係,佔銀行的總業務量不太多,雙方業務合約終止的通知期由即時生效至三十日不等,惟阮國恒稱,市民現時起若再收到聲稱中介公司為其向銀行申請私貸,已要提防小心,意味三十日後銀行與中介合作全面消失後,市民收到相關電話已可假定其屬於誤導或虛假電話。

銀行料加強網上銷售

有與消費金融中介合作的銀行零售業務主管稱,儘管銀行與中介公司有終止業務通知期,惟實際上可以即時實施,例如該行今日起將不再批核中介公司轉介的所有私貸申請個案。中小型銀行界人士稱,銀行僱用中介公司銷售的情況不算普遍,加上市民現時對電話銷售的戒心已加強,料銀行業未來亦要慢慢轉型,加強網上渠道銷售。

銀行需就使用客戶資料提交報告,他指,若銷售代理以電話或其他形式需分別在一及兩個月內完成,銀行內部員工檢討報告則需在四個月內完成。

銀行公會主席黃碧娟指,業界一直關注保障客戶私隱,因此認為金管局最新要求合理恰當,雖銀行利用中介成本較低,但防止資料外洩的措施同涉及成本,料銀行會檢視整體方案的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