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昨日與上交所簽訂滬港通協議,為滬港通出台奠定基礎,惟協議披露,港交所及上交所同意滬港通開閘後,若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對方市場上市的股票或股票指數為基礎,自行開發期權、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同時,若有發行商擬以本港或上海上市的股票或指數為基礎發行窩輪與牛熊證,並於另一方市場上市,有關產品收益由港交所或上交所平分。
惟有輪商稱,現時在港發行其他市場股份或指數窩輪只需港交所批准,不明為何要上交所批准,加上現時內地沒輪證市場,憂慮他日港交所若要與上交所平分收益,會增加窩輪上市或其他費用,加重投資成本。
港交所解釋,滬港通目前涵蓋的資產是股票,計劃的基本原則是按部就班、循序漸進,故滬港通現階段未擬包括衍生產品。滬港通另一基本原則是所有安排均屬對等。若上交所與港交所就衍生產品取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或與另一方達成協議,據有關協議所產生的收益將是雙方共享。
據悉,現時在港交所上市的衍生產品(包括輪證)將不受影響,現有獲准發行窩輪的相關A股指數如富時中國A50指數及滬深300指數等,發行窩輪亦不受影響,協議只規範與對方交易所的上市股份、股份指數相關的新衍生產品。據滬股通(港人買賣A股)計劃,合資格股票包括上證180及上證380指數成分股。
現時港股沒A股個股輪證,但已有不少追蹤A股指數交易所買賣基金(ETF)的輪證,包括南方A50(02822)及安碩A50(02823)等窩輪與牛熊證,成交活躍。輪商早前稱,滬港通開車後有興趣發行A股輪證,並與港交所溝通,但要考慮投資額度及匯率對沖等問題。
輪商對滬港通商機有一定憧憬,惟部分對昨日協議感驚訝,甚至用「開創先例」來形容,「打個比喻,依家在港出美股輪要港交所批,因在港上市,但不用紐交所批!」
輪商最不明白是將來若批准推A股輪證,港交所要與上交所平分收益,「唔通我哋出隻美股輪,港交所要同紐交所平分收益?」有關安排暫可說是單向式,本港發行A股相關輪證要與內地平分收益,憂慮會出現不對稱情況。
他又擔心若發行A股輪證時要與上交所平分利益,一來如何計算利益,二來或增輪證上市或其他費用,而且上交所與港交所不同,前者並非上市公司或商業機構,故對協議安排有保留。
他稱雖然現時輪商沒發行A股個股窩輪,因對沖有困難,但在滬港通下,A股流通量大增,發行A股相關輪證誘因大增。
上交所及港交所各自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以對方市場的股票或股指自行開發期權、期貨及其他衍生品
倘發行商擬以上交所或港交所其中一方市場的股票或股指為基礎,發行輪證以在另一方市場上市,有關安排由上交所與港交所另行商定
若上交所與港交所就衍生產品取得另一方書面同意或雙方達成協議,上交所或港交所有關產品收益將由雙方平均分享
上交所與港交所可商議並經雙方同意及獲監管機構批准後,修改通過滬港通買賣股票範圍
各方可協商一致在獲所有必要批准前提下,終止四方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