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於美國上市的阿里巴巴集團,上月在招股書披露董建華為集團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然而北京國聯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李蒞賓於日前發出公開建議,認為身為政協副主席的董建華,應辭任阿里董事職務。代表董建華的公關公司接受查詢時表示,董氏不會就事件作評論,又指至今早為止,董氏並無收到該律師行發出的公開信。另阿里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不會就事件作出評論。
據公開信指出,政協副主席屬國家領導人級別職務,享有遠高於一般黨政領導幹部的政治身份、地位和權力,故不宜於企業任職,為免出現利益衝突或因經營風險而損害國家形象,董建華不宜擔任阿里獨立董事職務,至於阿里亦應在上市前改組公司獨立董事人選。公開信又提到,前政協副主席榮毅仁和王光英雖然於任內分別擔任中國國際信託及中國光大集團董事長職務,但兩間企業都具有政府背景,與阿里巴巴性質不同。
有關阿里主席馬雲消息不絕,《華爾街日報》文章早前指,早前馬雲聯同其有份成立的雲溪投資等,以65億元人民幣投資深圳上市的華數傳媒兩成新股,惟資金主要來源是由阿里借出,故被指涉及潛在利益衝突。另外,針對近期阿里與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合資成立北斗營運服務公司,中國兵器旗下內地上市的北方導航發澄清公告否認有關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