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轉移電子化 縮短投資空檔期

強積金轉移電子化支付系統正式投入服務,供款人權益轉移時間縮到兩至三個星期,投資空檔期亦縮至約一星期。金管局稱,首年受託人可獲豁免收費,惟系統將來以「用者自付」及「收回營運開支」的原則向受託人收費,每筆交易收1.4元,強調款項絕不會轉嫁給強積金供款人。

首年受託人獲免收費

該系統利用金管局現有的港元即時支付系統,將舊有過程電子化。原受託人替供款人贖回基金後,可透過新系統將款項直接轉到新受託人,省卻簽發、郵寄、核對及兌現支票的手續及電話,共省約4個工作天。

積金局營運總監羅盛梅表示,現時每年約50萬宗的權益轉移申請,都可在兩至三個星期完成,較以往縮一個星期,投資空檔期料縮至一星期,「新系統將減低計劃成員在轉移過程中,因市場波動而『低賣高買』的風險,亦有助提升轉移準確性。」

金管局助理總裁李建英表示,首年免費後,隨後五年當局將為每宗交易收取1.4元費用,認為相關收費合理,而且節省文書及行政工作等時間,受託人成本肯定不會增加,他亦相信,受託人絕對不會將收費轉嫁至供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