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物業投資者施佳龍偕同蔡燕燕,昨遭利星行信貸入稟高院追還貸款,利星行信貸並要求沒收蔡氏等作用抵押的貝沙灣四幢洋房,分別是貝沙灣第五期17號、19號、31號及32號洋房。
答辯人為施佳龍、蔡燕燕、駿萬實業及龍浩實業;入稟狀上未有顯示欠債款額。
入稟狀指,去年五月施、蔡兩人向利星行抵押31號及32號洋房以借款﹔今年一月,兩人再次向利星行借貸,並由駿萬實業及龍浩實業抵押17號及19號洋房。
據早前市場資料,施、蔡兩人同是駿萬實業及龍浩實業的董事,駿萬實業去年以作價約1.31億元購入案中的17號洋房,龍浩實業去年則以約1.48億元購入涉案的19號洋房。
傳訊令編號︰HCMP2523-2524/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