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香港航煤稅 稅局可上訴終院

香港航煤供應公司(Aviation Fuel Supply Company)○三年收取機管局4.49億美元(約35億港元),把赤鱲角機場油庫等設施交回機管局。稅局就上述4.49億美元而徵收稅項不果一事,昨取得上訴庭許可,獲准把有關徵收「結餘課稅」的爭議帶上終審法院上訴。

案中爭議的是○三/○四年財政年度的課稅,稅局原就該4.49億美元向香港航煤徵收利得稅,有指稅款約4.7億港元。香港航煤○一年在高院上訴得直,阻止稅局徵收利得稅;稅局不服判決而上訴,不過去年再遭上訴庭駁回。

台灣上市公司美亞鋼管,其全資附屬Mayer Corporation Development Int'l Ltd.(下簡稱台灣美亞)在本港爭輸2億股美亞控股(01116,下稱美亞)股份,台灣美亞昨向上訴庭取得許可,獲准到終審法院上訴。截至去年四月,該批股份約等如美亞35%股權。

台灣美亞在案中指,曾聽信會計師陳維端及商人林前進獻計,為「搞活」美亞而出售1億股美亞,另把2億股美亞交由他人託管,該2億股其後落入Aspial Investment Ltd.(林前進友人陳樹軍所控)及Bumper East Ltd.(林前進姪兒林錦和所控)之手,法院之前判定Aspial及Bumper可登記為股份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