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官員證實,已同意廣州及深圳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QDII 2)試點,並已上報國務院待批,《上海證券報》昨引述廣東省QDII 2試點方案透露,初期會選擇二至三家在廣東省內註冊經營的證券公司開展試點,投資範圍是在港交所(00388)公開上市的證券產品,運作成熟後可推廣至本港金融市場的其他金融產品,以及其他地區的金融產品。
在准入門檻上,《試點方案》要求投資者需有三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金融資產不低於等值人民幣150萬元,擬境外投資不低於等值人民幣50萬元,單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額度下限為50萬元(人民幣‧下同),上限為2,000萬元。方案還要求資金必須透過專門的帳戶劃轉,投資者出售境外證券資產所得資金必須全額(包括盈利部分)、原路返回(人民幣出、人民幣進;外幣出、外幣回),不得向第三方劃轉,同時不得在境外存取,並強調要建立業務風險管理及應急處理方案,防範其他資金混入QDII2項下跨境流動。
近年中央不斷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國壽(02628)董事長楊明生昨日直言,○八年金融海嘯後,全球股市表現各異,○九年初至今年六月二十六日,滬綜指漲幅為7.18%,期內美國道指則漲65.03%,日經指數漲幅為44%,倫敦富時100指數漲幅達35.15%,可見境外股市投資機會勝境內市場。要提高保險公司收益,除拓寬境內投資領域外,還要在有效控制風險前提下,穩步開展境外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