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界一直有聲音指香港證監會審批基金太慢,證監會終同意加快部分申請處理程序。證監會昨日向基金公司發出通函,表示由本月二十四日開始,簡化更改基金計劃及修訂基金發售文件的處理申請,若有關更改不屬重大,不用證監事前審批。
現時有關基金計劃更改,要事前獲得證監會批准;基金的發售文件若有任何修訂,亦要獲得證監會認可。證監會昨指出,簡化措施下,若基金計劃更改及基金發售文件修訂不屬重大,不用證監會事前批准。其他條件還包括有關更改對基金整體風險不會大增、及不會影響投資者利益等。證監會將對有關更改及修訂,改為事後審批。不過,基金公司仍需向證監會就有關更改及修訂作出存檔。
證監會表示,在不影響投資者保障情況下,一直有檢討及尋求改善程序,為了利便基金公司更有效管理證監會認可基金,決定推出有關簡化措施。
基金界一直強烈批評證監會審批基金太慢,有時甚至需要半年至一年,遠遠落後新加坡,雖然證監會終作出改善,但今次加快處理程序只涉及基金計劃更改及發售文件修訂,並不是基金首次審批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