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房企轉自動清盤被拒

捷克大型房產公司ECM Real Estate Investments A.G.因拖欠其票據持有人債項,一一年在本港被高院下令清盤;ECM的清盤人現為節省預計須付破產管理署的400萬港元清盤管理費用,而申請把強制清盤轉為自動清盤;高院昨指ECM清盤人提出申請所依據的《公司條例》第209A條,不適用於ECM這類「非註冊公司」,故否決申請。

ECM在盧森堡成立,公司主要利益皆在捷克布拉格。高院現指ECM屬於《公司條例》所指的「非註冊公司」,該例指明「任何非註冊公司不得根據本條例進行自動清盤」。

ECM擁有北京地產項目的香港母公司股權,股權連同股東貸款,估值介乎折合港幣2.8億元至3.35億元。

案件編號︰HCCW27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