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投資者研加保障

證監會昨日正式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收緊專業投資者制度及客戶協議規定,銀行及證券行等中介人,日後向所有個人投資者(包括個人專業投資者)銷售時,一律要遵從《操守準則》,確保產品不會與投資者出現「錯配」,並且將合適性規定作為合約條款納入客戶協議,有助增加客戶追討賠償依據。市場認同新建議可加強投資者保障,但對銀行或更不利。

雷曼迷債一役,大量所謂「專業」投資者損失慘重,外界關注現行對專業投資者的釐定是否過於寬鬆。現時個人投資者擁有投資組合達到800萬元以上,可被歸類為專業投資者,參與私人配售,但中介人沒有責任確保產品或投資建議適合有關投資者,證監會是次建議重點,是在財富準則以外,為投資者施加其他保障,證監會將進行為期三個月諮詢。

據建議,日後中介人向所有個人投資者,包括個人專業投資者銷售,均要遵從《操守準則》的規定,例如評估產品與投資建議是否適合有關投資者,即使個人全資擁有的投資工具及家族信託,同樣適用該規定。

倡取消交易宗數測試

雖然現時證監可對中介人銷售失當施予罰則,但中介人若在客戶協議加入失實描述條款,會限制客戶的索償能力,過去曾發生類似案例,證監建議客戶協議要準確列明向客戶提供的實際服務,並將合適性的規定作合約條款納入客戶協議。證監會中介團體監察科高級總監浦偉光稱,上述安排讓中介人在銷售時亦要負上責任,客戶採法律行動時可受更多保障。

至於法團專業投資者準則,現行除投資組合最少800萬元及總資產最少4,000萬元門檻,每年要進行最少40宗交易,證監建議取消交易宗數測試,改以原則為本的認識及經驗釐定。浦偉光認為,現行800萬元等的專業投資者的財富準則屬合適,但證監會依然會徵詢市場意見。

或影響金融產品銷售

AMTD證券業務部總經理鄧聲興認為,若限定所有個人投資者要接受合適性評估,對金融產品銷售「唔多唔少」會有影響,包括上市證券。他補充說,一般投資者以股票投資經驗為主,若進行合適性評估,對銷售影響較大的應是私人銀行結構性產品。不過,浦偉光認為,其實自雷曼事件後,中介人已有進行客戶評估,不敢向客戶銷售不合適產品,認為新建議不會帶來太大影響。

加重成本 銀行勢受壓

業界認為,新建議或會增加銀行壓力,富泰行政總裁沈振偉表示,新建議增加對客戶的評估工作,會加重中介人成本,特別是銀行細分工序,由專人進行評估,會增加人手成本,中小行特別吃力。至於客戶協議新規,有從事合規工作多年的銀行界人士認為,建議措施不會增加投資者索償數目,但承認會增加索償成功率,增加銀行風險。

經濟學家關焯照認為,收緊專業投資者制度對保護投資者屬好事,惟銀行想必不會歡迎。因為職員須將某些複雜的結構性產品詳盡向客戶講解,所需時間成本大增,同時客戶會因受到警戒,不傾向投資太多產品。這批重量級客戶的中介人一旦不再獲免責,銀行的財富管理業務勢受打擊,由於低息環境不利傳統的淨息差收入,直言對銀行而言「幾難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