窩輪造市案 吳鎮濤偕妻不服定罪上訴

里昂前交易員吳鎮濤與其妻鄭婉儀因窩輪造市及處理犯罪得益,一○年分別被判囚4年及3年,兩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律政司申覆核刑期

與此同時,律政司亦認為吳氏夫婦兩人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刑期。兩案現排期至三月十三日一併審理,屆時亦會處理充公兩人約1億元犯罪得益的相關事宜。鄭婉儀現已刑滿出獄,吳鎮濤則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窩輪造市案中,吳鎮濤被指為主謀,在○五至○八年間招攬本港四家窩輪發行商所委任流通量提供者的內部人員作內應,開出有利價格及協助「搓」窩輪,又在中、港設立多個基地,聘用「人手」在基地透過「人頭戶口」互相交叉買賣「搓輪」操縱價格造市,吳妻則負責處理犯罪得益約1.04億元。

案件編號︰CAAR5/2010、CACC17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