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行為愚蠢 方雪儀判囚兩年半

大發証券(香港)創辦人兼董事郭活恩夫婦○六年被證監會揭發侵吞客戶股票,郭活恩○七年被判囚三年四個月,現已出獄;澳洲引渡返港的郭妻方雪儀前日亦承認盜竊及欺詐罪,她的代表律師昨在區域法院求情指,她為拯救當時面臨財困的大發、為保住丈夫與家庭,才會在○五至○六年間,聽從丈夫策劃而犯案,惟郭在○三年其實已另有同居女友;方昨在庭上亦邊聽邊垂淚。法官結果指方氏所作愚蠢,考慮各種因素後,判她入獄兩年半。

三子女遞交求情信

方氏的律師指,郭活恩案發時持大發証券九成股權,案中交易得益亦全數存入郭的銀行戶口,方氏並無個人得益。另方氏三名子女亦向法庭遞交求情信,指方氏是「世界上最好的母親」,她其中一名女兒昨亦到庭旁聽,並指兄妹三人和母親均再沒與父親聯絡。

法官昨判刑時指方氏是案中犯罪計劃的執行者,她違背了公司管理層及經紀的責任,打擊公眾及客戶對經紀的信心;而案中受損失客戶中近半年逾60歲,其中最年邁的更已84歲,法官指涉案數以百萬元損失可能是部分客戶的畢生積蓄。

方雪儀(56歲)本周一在區院承認十一項盜竊罪及十五項欺詐罪,控罪所涉二十四名客戶損失約共710萬元,他們並已獲證監會彌償約247萬元。

案情指,方雪儀在○五至○六年間在未經客戶授權下,利用客戶的證券戶口買出及買入分別約值1,457萬元及747萬元股票,方氏並在大發証券的支票存根作出虛假紀錄,促使大發証券職員根據方氏資料作出相關虛假紀錄,有關買賣股票的交易支出及得益均經由郭活恩的銀行戶口處理。

案件編號︰DCCC93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