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林操控偉仕股價囚半年

偉仕控股(00856)前主席兼前行政總裁李佳林,因10項操控偉仕股價罪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及遭禁任上市公司董事1年;另李氏早前已承認的16項沒有披露持股狀況罪,則共罰款24萬元及另須繳付證監會調查費16.8萬元。

首宗上市主席涉操控入罪

這是自《證券及期貨條例》○三年四月生效以來,首次有上市公司主席被裁定操控市場罪成。

偉仕昨晚發公告,指李佳林昨日辭任主席、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職務;主席一職由非執行董事鄭永和接任,署理行政總裁由營運總監鄒英姿出任。

法官昨判刑時,引述辯方指李佳林於九一年創立偉仕時只有6名員工,發展至今日擁有逾3,000名僱員,為亞太地區首屈一指的科技品牌代理商。辯方之前求情曾指,案發期間偉仕正併購一家新加坡公司,李氏承受巨大壓力,因此進行涉案股份買賣來「減壓」。不過,法官昨指李氏一直帶領偉仕發展,縱橫商場多年,法官並不接納李氏以此來紓解壓力的說法。

李氏一方向法庭遞交了9封求情信,來自商界人士、宗教團體及「新來港人士服務基金」等,法官指從信中可見李氏是受尊重人士。

法官強調,操控市場屬嚴重罪行,損害香港金融市場及公眾利益,為維持市場廉潔,法庭須向公眾傳遞明確訊息,因此須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法官同時引用控方專家證人馮秀杭的證供,指出雖然李佳林未有在案中交易賺取利潤,但他在案發期間手持逾4億股偉仕股份,偉仕股價上升亦會為他帶來好處。

案情指,李佳林於○七年八月至○八年一月期間的11個交易日,利用他所控的3個證券戶口,進行了128項交易互相買賣偉仕股份,令偉仕股份出現交投量高的假象。法官指上述交易的股份持有權並沒有實際改變,當中43項交易更成功推高偉仕股價。

案件編號:DCCC128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