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其家族成員有份創辦的銘源南沙基金有限公司並沒有召開○八年度的周年大會,以審核該年的公司損益表,包括霍英東家族成員在內的公司涉案時董事昨向高院申請「補辦手續」,申請獲得通過。
申請人包括林錫鎏、霍顯強、霍顯光、霍啟剛、霍文斌、鄺小明,六人是公司的創立成員,他們的代表律師指六人並沒有參與二○一○年的周年大會的重選,因此不再是該公司董事。
律師又在庭外透露,由於預約出現問題,以致未能召開○八年度的周年大會。根據《公司條例》,如公司未能遵守上述規定,公司有關人士會因失職被懲處。
案件編號﹕HCMP2420/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