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上市大型房產公司ECM Real Estate Investments A.G.,昨日被高院下令清盤。據指ECM欠下Astin Capital Management Ltd.(下稱呈請人)高達31億捷克克朗(現約12.79億港元)。
由於ECM在本港有資產,呈請人於是在本年八月在本港提出今次清盤訴訟。ECM董事局昨在高院指出,多於半數債權人亦同意把ECM清盤,法官昨遂應呈請人和ECM董事局要求,即席頒下了清盤令。
清盤案昨在聆訊期間,ECM在捷克的破產信託人(insolvency trustee)曾要求押後案件,以待十一月二十二日的債權人會議有所決定。破產信託人稱自己有可能在即將的會議中重奪控制權,而董事局亦有可能會失去其發言權。
ECM董事局剛於十月中才從破產信託人手上重奪控制權,董事局指破產信託人根本無權代表公司,更加無權於聆訊中發言。
高院法官昨日認為破產信託人的角色含糊,拒絕了其將案押後的申請。
遭清盤者:ECM Real Estate Investments A.G.
呈請人:Astin Capital Management Ltd.
案件編號:HCCW 277/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