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程序覆檢委員會於二○一○至二○一一年度覆檢一宗懷疑在收市競價時段操縱市場個案,發現負責輸入指令是一家公司初級交易員,卻可自行處理大額落盤,這個個案雖然在證監會向有關公司發出合規意見函後作結,但事件的背後亦凸顯市場的確存在有一些潛在的風險,稍有偏差便可能給有關公司,甚至市場帶來很大的災難。
無獨有偶,較早前在歐洲也出現了一宗違規個案,一家歐資銀行的交易員竟然在衍生產品的交易上,給闖下了虧蝕20億美元的大禍,尤幸這家銀行根基雄厚,否則又將是金融市場的一場災禍。
銀行或投行交易員闖禍,其實早已不是新鮮的事,多年前有拖累至霸菱倒閉的利森事件,近年有法興交易員的事件,這次又有該歐資銀行交易員的事件,奇怪的是銀行及監管機構竟然沒有吸取教訓,讓類似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究其原委,我認為背後實在牽涉龐大的利益因素,令該類銀行不肯輕言放棄。其次,銀行財雄勢大,利益千絲萬縷,也往往令監管機構投鼠忌器,執法有心無力。
投資銀行的天文數字般利益,十多年以來漸次蠶食利潤相對變得味如嚼蠟的傳統零售銀行業務,令兩者業務變得混淆不清,但投資銀行的高度風險底質,從多次交易員事故加上金融海嘯雷曼等事件經已顯露無遺,倘若不加以整頓,納回監管正軌之內,恐怕禍害還會持續發生。
事實上,○八年金融海嘯之後,美、歐市場已有強烈聲音要求投資銀行與傳統銀行兩者必須分道經營,但一直未見有所進展,龐大利益因素當前,遭遇強烈反對是很自然的事,但是就在交易員違規事件之前,英國獨立銀行委員會便恰好發表了一份報告,舊事重提,建議銀行將傳統零售與高風險自營及投資銀行業務分家,兩者在時間巧合得天衣無縫,看來一直強烈反對該建議的銀行業,將再難以找到反對的藉口了吧。傳統銀行單純依賴存貸款利息收入的經營方式相對日益高漲的經營成本,以及投行式經營的動人利潤的吸引,因此難怪混合式經營的銀行業務那樣受到歡迎,然而銀行業穩健經營底質變成了具有較高的潛在風險,同時傳統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一同成長的美願與關係都成了過去式,換轉了你輸我贏,你贏我輸的對立關係,利益衝突的因素至為明顯。
傳統零售銀行與投行業務分營看來是降低市場風險與以及消除銀行與客戶之間利益衝突的最佳解決方法,但是要得到銀行業予以支持,同意配合,看來是有十分高的難度,最終能否實現,便要看各市場的為政當局以及監管機構的決心了。
(本文只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作者所屬任何機構之立場)
資深證券界人士 許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