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講場:慎防最低工資打擊營商

五月一日時薪28元的法定最低工資生效。香港的自由市場悄然起了微妙的變化。有鑑於市場工資可以低得太不合理,不少家庭單靠兩位人士每人每周投入50小時的工作亦難以支持家庭開支,筆者對最低工資的取態較為正面。但筆者一直憂心最低工資倘定得太高,便難免會危及很多中小企的生存,亦難免會造成職位流失,推高失業率。筆者當然不認為時薪28元是理想薪酬。但我們須顧及僱主的承擔能力和他們投資的合理回報。時薪28元作為一個起點已屬可接受水平,更高的最低工資對整體社會,可能已屬得不償失。

筆者同意香港近年貧富懸殊加劇,政府有必要透過再分配方式,向高度富有的人士多點徵稅,再透過教育、房屋、醫療及直接支付的方式實行某程度的財富及收入轉移。筆者就曾向政府建議,以漸退式工資補貼為低薪人士提供補助。該補貼應隨工資愈高而遞減。

不幸地,部分勞工團體進一步要求飯鐘錢和休息日假錢。這顯然與以時薪計的最低工資的原意違背。這就解釋了僱主吐苦水的情況。

未能體諒僱主困難

勞工福利局局長說得對:法定最低工資以實際工時計,原意是定下起碼的、最低的合法工資標準。僱主可以在不低於這起碼的標準情況下提供額外的福利或聘用條件。但部分勞工團體卻以飯鐘錢和休息日假錢為理所當然,反指不提供的僱主為無良。這反映他們未能易地而處、未能體諒僱主的困難。部分人士指僱員必屬弱勢,要求政府立法指定僱主有責任支付飯鐘錢和休息日假錢。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社會要因此承受怎麼樣的代價呢?

由於市場上很多僱員本來按月薪制支薪並享有休息日、而部分更享有雙糧及飯餐的提供,他們不甘心行最低工資後這些福利被削,這完全可以理解。但我們同時亦須理解僱主的困難。筆者建議政府考慮:只要僱主提供實際工作時薪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新合約供僱員選擇,僱員可以不簽新合約並沿用舊制,僱主仍得被視作遵守法定最低工資的規定。

筆者呼籲勞資雙方都務必考慮對方的處境,同樣筆者亦呼籲商舖業主不要飛擒大咬,索取太進取的租金。政府方面亦切忌向聲大夾惡的人士過分讓步。大家都要為香港的長遠利益想一想,大家便都可以好過一點。

嶺南大學公共政策

研究中心主任

何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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