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盤費爭拗多破產法欠接軌

清盤人收費遭非議時有所聞,國際破產從業員協會(INSOL)剛於新加坡召開周年大會,國際間關注清盤人收費,以及中國○七年施行新《企業破產法》後,與國際接軌的問題。

出席INSOL會議的安永企業財務董事總經理廖耀強表示,香港破產法和程序,一直沿用英國舊制,今次會議上,有英國代表提出,清盤人應提高收費標準透明度,以及討論有建議讓債權人成立的監察委員會可以在參加重組會議徵收費用。

廖氏解釋,有時候清盤人詳細列出收費後,反惹來債權人挑剔爭拗,而監察委員會的代表律師介入,亦會令清盤費用增加,且皆會導致重組時間延長,而有國際品牌的清盤人,收費便較有規矩。

判決互認 過程繁複

廖耀強認為內地現行的新《破產法》,其實已算完備,但暫難做到與國際接軌,因涉及法律判決互認問題,中國須與其他國家簽訂對等的破產法互認,中國才可承認海外判決,反之亦然,他指出,其實內地不同省市亦未必能做到判決互認。

至於本港破產宗數持續回落,被問到清盤人會否「無啖好食」?廖耀強笑說生意仍然「平穩,有得做」,因為清盤個案往往歷時一年半載,而且經濟差,很多公司因經營不善而破產,近年經濟好,反而常見股東,甚至因家族爭拗而申請清盤,廖耀強慨嘆:「經濟差時,股東之間反而可放下恩怨,共度時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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