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三十年來,中國的經濟不斷以高速增長,到現在已在國際舉足輕重,舉世的企業無不對中國市場虎視眈眈。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內地在二○○○年到二○○六年短短六年間,能源消費增長幾近翻一番;同時,中國能源效用率低,主因是科技水準和環保意識比起西方國家低,而經濟利益當然也是問題之一,所以在減低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議題上,中國具有巨大和潛在的減排空間。
在《京都議定書》的框架下,中國被評為發展中國家,在減排的處理上,中國主要通過碳排放交易機制(CDM機制)來參與國際碳排放交易,而早在二○○二年中國政府已正式核准《京都議定書》,並以合法身份進入CDM機制。現時中國已開展了近三百個清潔發展機制,若是全面投入的話,其減排規模相當於全球CDM減排量的50%,也令國際投資者憧憬中國可成為亞洲的碳排放交易中心。
另一方面,減排是能源問題,對發達國家來說,它們是高技術和結構優化,使利用能源的效率高;但中國剛好相反,有的是低成本和發展減排空間大,所以對中國來說,要達到減排節能的要求,必須提高能源效益,而這有賴發達國家的資金和技術。
對發達國家來說,以資金和技術來換取更多的溫室氣體排放權是有利的,不同國家因技術和條件,產生了不同的減排成本,形成了價差,而發達國家對減排配額需求大,中國這類型的發展中國家,也是提供交易配額空間的地方。所以在CDM的大前提和原則下,發達國家和中國可謂有互助的空間,因這有助中國的碳減排,而多出的排放權可賣給發達國家。
碳排放交易是用經濟手段推動環保的國際通行法,在此背景下,不少國家為了支持各種節能減排項目的開支,如植樹造林以及經營森林保護活動,吸收大氣中二氧化碳為目的,紛紛建立各類型的CDM基金(簡稱碳基金)。
按照《京都議定書》所議定,雖然中國在減排上沒有任何負擔,但中國對自身的環保要求,也應時代的要求而增加。在中國建立和運用CDM基金的可行性很高,因為中國是世界上減排項目儲備最多,同時現在外資看好中國的投資環境,所以中國可成為最大CDM市場潛力的國家。
由於歐洲相對有較高的能源使用率,中國企業要通過技術改造來減少碳排放的成本,歐盟是發起《京都議定書》的重要國家之一,她們在技術、結構、法制和金融方面,已到相當成熟的地步。現在CDM基金的來源,也很自然大部分來自歐洲,跟着便是日本。美國和澳洲兩國在二○○一年拒絕履行《京都議定書》所規定的義務,因此兩國的CDM基金不多。
對中國來說,CDM基金只有初步的經驗,基金的建立、管理和運行操作仍需外國幫忙,CDM基金要結合一種符合國情的基金管理模式,既有配合國家的宏觀調控和執行政策的能力,但同時也可加入內地專業人士,發揮他們的專業知識和才能,歐洲較成熟的架構,其管理和操作模式值得內地參考。
從眾多國家碳基金的使用效果來看,它對節能減排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有很大的推動作用,也證明它本身的存在價值和影響力。
香港恒生管理學院商學院院長兼金融學教授 蘇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