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身兼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及和富社會企業會長的塑膠商人李宗德,昨遭另一塑膠商人竺銀康入稟高院控告,竺氏指二人合作投資塑膠業務,○八年竺氏行使認沽權,要求李宗德購入竺手頭30%合作計劃的公司股權,並與李的助手協定4,200萬元購入價,但李最終沒有購入其股權,竺氏現要求法院強制李宗德購入股份。
竺銀康旗下公司主要從事生產及銷售PVC塑膠產品。竺氏指○五年一月與李宗德達成合作協議,會成立新公司及從竺氏上述的公司收購資產。
被指曾批出認沽權
竺銀康協議以訂價不多於8,029萬元,把其手持的70%英屬處女島公司股權轉予李宗德,李亦向竺批出認沽權,李會購入竺手上其餘30%英屬處女島公司股權。
竺表示○八年四月,李宗德的助手Vyna Chow獲李授權,代表商討李購入竺30%股權事宜,二人最終協議購入價訂於4,200萬元,Chow簽訂有關備忘錄,並有律師行準備補充協議草稿。
○八年十二月,竺正式發出行使認沽權通知,但李沒有交易。竺現強制李購入股份,及聲明購入價為4,200萬元。
傳訊令編號:HCA16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