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諮詢公司資本門檻需要大削,顯見當初所訂脫離實際。本港證券業北上主體是中小證券行,高額資本門檻超出其可以承擔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允許合營的不過是諮詢服務,不涉及資產流動可抽取足夠回報費用,如同雞肋,誰會以一大筆資本金投入這項業務?何況,若限於諮詢服務在A股範圍,本港證券業更是以短鬥長,並無勝算。
除了資本額以外,還有合營比例的限制,就是內地須佔三分之二股權。這意味着本港業界在合營中不但沒有話事權,甚至可以因表決權形同被廢,經營上毫無影響力。站在本港業界的立場,誰會用五千萬元去換取這樣的合營資格?何況業務還不超出廣東一省。這樣的機制與其說是助本港業界北拓,還不如說是利用本港資本壯大內地業界。若堅持合營結構或地域限制,門檻降到百萬元都不足體現吸引力。
這套機制設計凸顯同商業原則相悖,在現實中行不通,不加修訂就如同虛設並無可行性可言。這使外間質疑,構思機制時有否諮詢、聽取業界意見?制訂措施時,港府有否依據商業原則作出爭取?如果制訂措施之初已鑄成閉門造車的失誤,修訂之際是否應當吸收業界意見,從善如流修正?事實上,內地就市場開放早已宣揚「國民待遇」理念,香港作為境外市場,如何同洋資有所區別值得通盤研究,找到合理的定位。
證券市場開放攸關金融安全,這是可以理解的常識,但是證券諮詢服務是否具備金融防範的敏感意義,是十分明顯的,對此業務的合資設限過度嚴苛,實在過猶不及,其作用不外是保護內地市場。而且這種保護也只不過將本港中小券商拒於門外,而不能防止外資大行的滲透。反而透過機制內地券商來港大開綠燈,使本港中小券商備受壓力。
本港市場一向門戶大開,並無門檻阻力,這種制度已促使本港中小券商,在外資大行壓境下存在生存危機。內地市場不開方便之門,反而內地券商更易來港,其效應勢必侵蝕了本港中小券商的生存空間。因為時移勢易,今時內地券商的實力已勝過本港的中小券商,而且來港開業自由度大、延伸廣泛,頗多賺錢門路,競爭的不對稱已顯露無遺,因此CEPA效應,對本港證券業很可能有害無益。
香港證券業今天這種慘淡局面,是政府長期扶持不力、愛重外資大行造成的。由於這種根本性的弱勢,實際上也難以冀求借助CEPA翻身。因為CEPA原則上是謀求貿易自由、市場開放,對本港業界不過是時間換空間,爭取時機轉型而已。在這個角度看,當然希望CEPA措施夠力度,遺憾的是,內地目前的市場開放措施未使本港受惠,甚至機制形同虛設,由CEPA可以帶給本土證券業生機,暫時難寄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