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需時研究涉案的大量文件,申請押後案件八個星期,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九月廿五日再提訊。
案件十名被告分別被控告作為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偽造文書、串謀詐騙及處理犯罪得益等共十九項罪名,馬寶基、馬烈堅父子涉及當中十六項控罪。
案件編號︰ESCC99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