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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昨日發表有關雷曼迷你債券的調查報告,指有10間當地金融機構未有按當局指引銷售相關產品,要求這10間金融機構作出改善和加強內部監控,並由本月一日起禁止向客戶銷售結構性票據。
轟違規銷售
禁售期介乎最少6個月至最多兩年,直至MAS滿意有關改善工作為止,而本港部分雷曼苦主代表認為,新加坡金管局的措施對香港監管當局有參考作用。
MAS此舉針對結構性票據分銷商,未有對結構性票據發行商或產品設計作出監管和指引。不過,銷售渠道受阻亦對發行商造成打擊。業內人士透露,自去年爆發「金融海嘯」以來,本港和新加坡的結構性票據銷售已經大跌,現時仍未見復甦。
該報告指新加坡有10家金融機構作為迷債等結構性票據的分銷商,但盡職審查及內部監控水平不一,主要不當是分銷商披露的產品風險與產品章程所載不同,未有為銷售人員作出足夠培訓。
截至五月底,該10家分銷商已就6,241個投訴作出賠償,涉及賠償金額約1.07億新加坡元,佔所有相關投資額的28.72%。
星展香港發言人表示,新加坡金管局的報告是因應當地情況而定,對星展香港的銷售運作沒有影響,又指香港的情況與新加坡不同,星展香港已主動檢討銷售程序,於今年初落實執行,並將全面依從香港金管局的新銷售指引。
金管局發言人表示,有關銀行證券業務的處罰行動,由證監會負責,金管局僅負責對銷售人員的處罰及監管。證監會發言人則指,已知悉新加坡禁售的舉措,但因為有關調查仍進行中,不便作更多披露。
港苦主促參考
大新及豐明苦主聯絡人許小姐表示,新加坡金管局的措施,對香港監管當局有參考作用,又指香港監管太寬鬆,認為銀行根本不應該銷售投資產品,即使近期銀行回歸傳統業務後,屢屢上調收費,亦較銷售投資產品以增加收入好。她續稱,近期向銀行追討賠償的進度不錯,但指銀行態度仍惡劣,新加坡當局推新措施,但對苦主追討賠償而言,相信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