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永義國際(01218)的前主席官永義與陳建成,在○五年被裁定就永義國際及永富建設(00241,現稱中信21世紀)股份買賣進行內幕交易,二人不服內幕交易審裁處的判決而提出上訴。上訴庭昨日下達裁決,二人的上訴被駁回。
法官:聆訊公正
官永義等上訴指,內幕交易審裁處同時擔當調查、檢控及裁判的角色於一身,違反《人權法案》中公平審訊的原則。
但上訴庭法官昨指出,內幕交易的調查工作實際上是由證監會負責,代表審裁處的大律師不會參與審裁處的任何決定,只是協助審裁處聆訊公平公開地進行。而三位審裁處成員中必須包括一位法官,亦確保聆訊公正。
官永義等又挑戰審裁處的事實裁斷,指官永義透過代理人林平穩購入320萬股永富建設的裁斷屬錯誤。
上訴庭法官昨認為,官永義提供的款項可能是借款此說法並無說服力,審裁處的裁決合理,故駁回兩人的上訴。
案件編號︰CACV358、36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