鈞濠案曾煒麟涉騙新股

鈞濠集團(00115)前主席曾煒麟、其妻郭慧玟等共六人被控串謀詐騙的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全部被告均否認控罪。案件涉及鈞濠在○二年宣稱入股重慶能源項目的交易,控方指鈞濠根本無意注資到涉案項目,整個計劃目的是讓曾煒麟和郭慧玟獲取鈞濠為交易而發行的3.15億股新股。

案中被告為曾煒麟(鈞濠前主席)、郭慧玟(鈞濠前執行董事)、李大鵬(溢億有限公司前代表)、鄭啟明(美建集團(00335)執行董事)、李國祥(美建執行董事)及黃偉光(美建前非執行董事)。案件在○二年二月至○三年七月期間發生,曾煒麟被控兩項串謀詐騙、串謀發表虛假陳述及串謀處理犯罪得益共四項罪名。

控方案情指,曾煒麟和郭慧玟在案發期間是鈞濠的主要股東,鈞濠股價在○二年三月期間大跌,令二人蒙受損失。控方特赦證人黃志強,在曾煒麟指示下成立溢億有限公司,溢億與內地公司組成合營企業在重慶市發展燃氣管道業務。

控方指回購溢億免穿崩

案情又指,鈞濠在○二年八月假稱有意收購溢億的75%股權,並宣布向溢億股東發行3.15億股鈞濠新股以支付6,300萬元的收購價,交易由美建附屬擔任財務顧問。實際上,溢億的其中兩名股東均由曾煒麟所控。第三被告李大鵬其後安排內地律師為合營公司偽造營業執照,以助鈞濠取得聯交所批准發行新股。

聯交所批准鈞濠發行新股後,仍不斷就交易向鈞濠查詢。控方指,曾煒麟和郭慧玟為免計劃被揭穿,在被告鄭啟明及李國祥建議下,假稱溢億股東以3,200萬元向鈞濠回購溢億股份。實際上,該3,200萬元是由美建附屬提供的貸款,款項最終轉回美建,而第六被告黃偉光則協助成立海外公司掩飾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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