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港台藝人紛紛爭相參演內地綜藝節目,除了酬勞可觀外,因節目「入屋」,可直接提高他們的人氣,變相增加廣告代言及商演機會。綜藝節目在內地十分火紅,因題材五花八門外,更可讓廣告商在節目中銷售商品,故廣告贊助費非常可觀,有傳《乘風破浪的姐姐》的廣告收入逾5億人民幣(約6億港元)。
至於《哥哥的滾燙人生》能夠邀得中港台的知名男星助陣,皆因有《乘風破浪的姐姐》做先例,獲廣告商揮金贊助,故製作單位財力雄厚,能出厚酬邀請重量級藝人參加。而內地網瘋傳《哥》的廣告贊助費名單,列有不同名目的贊助,包括「獨家冠名贊助」需2.5億人民幣(約3億港元),「首席合作夥伴」則為1.5億人民幣(約1.8億港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