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星鄭爽日前被前男友張恒爆出她與其父母的通訊聊天紀錄,指她疑簽陰陽合同,帳面收取4,800萬人民幣片酬,實質賺取1.6億人民幣,拍戲開工77天,日賺208萬。上海巿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對此已予受理,而北京巿廣電局亦已啟動對相關劇目製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作調查。有內地律師指出,如果鄭爽罪成,初犯面臨的罰款大概會以范冰冰當年的4倍或更高作參考;若非初犯,除了補稅罰款外,甚至有機會判處監禁7年的刑罰。
正當官方介入調查之際,15位藝人包括鄧超、唐嫣、那英、魏大勛、文章、吳宣儀等被指陸續注銷工作室登記,被網友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