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韋怡入稟告「姑仔」誹謗

藝人張韋怡前日入稟高院控告她未註冊丈夫的妹妹潘碧玉誹謗,並要求賠償。她在入稟狀中指控「姑仔」在社交網站及向傳媒發布有關她的言論,對她構成誹謗,要求法庭禁制對方再發表相關言論、作出賠償及書面道歉。入稟狀指事件令張韋怡感尷尬及受壓,導致她於今年7月底小產,又令她需遷出原本的住所,以月租56,000港元租住尖沙咀服務式住宅,並要花錢尋求精神科醫生協助。

記者聯絡上張韋怡,她指一切交由律師處理,不作評論,又指丈夫是其證人之一。

案件編號:HCA 150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