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性侵女助理罪成判監4年

現年53歲的台灣名導鈕承澤前年被控性侵女助理,案件擾攘近一年半,昨日終審結,他開庭時認錯卻不承認性侵,強調真心喜歡助理,惟法庭指摘他屢次狡辯,其行為已對受害人造成終身無法磨滅的陰影,最終依「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4年。

執導賣座電影《艋舺》的鈕承澤前年捲入性侵案,被控於前年11月在家中性侵一名女性電影工作者,隨即引起軒然大波,不但爆出有人在不舉狀態下要求受害人親其下體,更有傳鈕承澤欲與受害人以高達200萬元新台幣(約51.6萬港元)的賠償金和解。

據檢方在起訴書指出,鈕承澤執導電影《跑馬》期間認識女助理,2018年11月23日臨時取消工作會議,改邀劇組到家中聚會,待其他人陸續離開,女助理獨自留下,他趁機將女助理強壓梳化,並以手指進行性侵。

將提出上訴

案件昨日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結,鈕承澤開庭時認錯,卻強調真心喜歡女助理,以為對方知道自己的心意,故不承認性侵控罪。其辯護律師則稱,本案和解成立,鈕承澤已賠償「7位數」彌補女助理身心損失,建議予以緩刑。惟法庭認為,依照相關證人證詞,可知鈕承澤與女助理案發前並無互生情愫,聚餐當天女助理並非主動去鈕家,表現也與平常沒有不同;鈕要與女助理發生關係時,女助理緊閉雙唇、擰頭迴避,依鈕的社會經驗及年齡,應清楚明白女方已傳達無意發生性行為的訊息,卻仍硬來。

法庭續指其行為不但對女助理造成終身無法磨滅的陰影,更力斥他在審訊期間以「酒醉斷片」、「戀愛的開始」等藉口狡辯,並借媒體散布雙方有情愫的內容,加重對受害人的傷害,又指他答辯時暗示受害人主動獻身,毫無悔意。最終法院宣判鈕承澤「強制性交罪」罪成,判有期徒刑4年。鈕的代表律師稱,鈕收到判決書後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