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心穎與許志安疑在的士車廂被偷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查詢時指,司機收集影像資料時須確保收集目的有實際需要,如保安理由等。若將資料用於目的以外的用途,包括在網上披露,便有機會違反《私隱條例》。
至於執業大律師陸偉雄亦表示,司機一旦公開該短片,不論是循網上途徑或交由媒體發布,都已經超出保安原意,可能違反個人私隱條例,甚至觸犯刑事罪行。他又指片中當事人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再發布或轉發有關片段,並將媒體平台上的影片下架。若影片影響事主的知名度而造成金錢損失,可循民事途徑向偷拍者索償。另外,運輸署昨日擬訂的士安裝閉路電視指引,不可用作錄下乘客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