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豪正式離婚 石貞善唔要贍養費

台灣男子組合F4成員吳建豪,與富商千金石貞善結婚5年屢傳婚變,更不時隔空罵戰,恩愛之情不復再。昨日有消息指二人去年底已簽字離婚,石貞善亦已承認,據知她未有要求對方付贍養費。

吳建豪2013年迎娶年輕4歲的新加坡棕櫚油百億千金石貞善,於美國洛杉磯舉行豪華婚禮,邀請圈中好友蕭亞軒及洪天祥等現身觀禮,一對新人為出席賓客包機票、住宿及飲食,豪使百萬港元。婚後二人不停在社交網放閃,惟甜蜜期不長久,翌年便傳婚變,以往的同框照即不復見。之後雙方試過在社交平台隔空罵戰,但未有為婚變一事解畫。

不滿離婚理由

直至去年中,吳建豪向石貞善寄出兩封離婚協議書,理由包括沒有共同生活超過3年、太太不支持其事業、興趣不同等。有指石貞善雖然同意離婚,但不接受男方提出的理由,及後反寄另一封離婚協議書,並力數吳建豪5宗罪,包括特殊節日不回家、跟不少女性關係曖昧、吵架時不認錯、在媒體前公然說謊,以及自費機票錢陪對方開工,但關係變質後,吳建豪沒報告行蹤。

有指石貞善曾想過挽回感情,沒料卻兩次收到吳建豪的離婚協議書,才令她心死,並主動請律師修改離婚理由,向對方寄出一份新版本的離婚協議書,最終雙方去年12月正式簽字離婚,為這段5年婚姻畫上句號。據知,她沒有要求前夫付贍養費。有媒體向石貞善求證,她坦承已離婚,但未有多談詳情。而吳建豪、好友安志杰及伍允龍至截稿前仍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