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璨琛醉駕判社服120小時

藝人李璨琛2月時因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昨日被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停牌12個月。他離開時坦言錯了就要認,現時不會飲酒!

現年42歲的李璨琛(Sam)今年2月20日駕駛私家車,沿太子道東行駛期間,遇上警方路障遭截停,經俗稱「吹波仔」酒精呼氣測試後,顯示度數高達58度,相對法定上限的22度高出近2倍,故最終以涉嫌酒後駕駛被捕。案件4月11日提堂,當時他承認控罪,並於昨日判刑。

停牌12個月

昨早8時許,穿黑西裝戴黑框眼鏡的Sam從法庭側門到場準備,至9時半開庭,由代表律師發言,他指Sam於事件後已多次表達悔意,亦得到家人支持,因此希望被判社會服務令,法官接納其建議,判罰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12個月,停牌過後更需自費上駕駛改進課程。對於全部判決,Sam在庭上表示接受及明白。

判決前緊張

及後Sam在律師陪同下離開法庭,表示沒有特別補充。問到對判決有何想法?他直言判決合理:「錯就要認,打就要企定,我會配合。(判決前心情點?)都有少少緊張,太太都有擔心,依家我都唔會飲酒喇,我都未通知太太個判決。(有冇影響工作?)依家會先處理屋企事同呢件事。」

文:影視組

檔案編號:KTCC 81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