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乎動機影得矇都可入罪!

周柏豪聲稱在更衣室遭偷拍,對於更衣室內能否拍照,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法例沒有明文規定更衣室內不准拍照。不過,若果拍攝者的動機是出於偷拍他人,即使拍得的影像模糊,也足以定罪。如果該更衣室屬於公眾地方,偷拍者可能觸犯有違公德、遊蕩及公眾行為不檢等罪行;如果更衣室屬於私人地方,而偷拍者使用手機拍攝,亦可能觸犯不誠實使用電腦罪。陸律師又指即使偷拍者於更衣室門口拍照,只要能拍到更衣室內的影象,就有機會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