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財物亂放引人犯罪?

藝人張栢芝位於中環半山的世紀大廈住所去年發生盜竊案,其30歲印尼籍女傭Rospeni涉盜去28件屬於栢芝的財物,總值逾56萬港元,印傭被控一項盜竊罪,昨日在區院承認控罪,法官指案情嚴重,印傭被判監18個月。

該印傭於去年6月28日最後一天為栢芝工作,栢芝男助手檢查印傭的行李時,發現內有栢芝的手袋、鞋和珠寶等財物,印傭在被捕警誡下,承認去年二月至三月間犯案,辯方求情指印傭家貧,其兄長在印尼遇上交通意外,因而借下四萬港元,但被告月入僅四千港元,有財政壓力。辯方又指栢芝經常不在家,失物亦「周圍放」,對該印傭是種誘惑,終以身試法。而栢芝被盜的28件物件已全部起回,她最終並無損失。

栢芝媽:屋企嘢梗放屋企

「栢芝媽」戴莎妮昨日接受電話訪問時,指該印傭外形「老老實實」,認為人不可以貌相:「點講都好,偷嘢都係唔啱,仲合作咗咁耐,唉!真係唔識形容。(栢芝性格豪爽,將啲嘢周圍放?)唔會啦!見佢湊兩個小朋友湊得咁好就知,佢啲嘢收拾得好好o架!咁屋企嘢梗係放喺屋企啦!點會係問題。」

28件失物清單

張栢芝被其印傭偷走的28件物品,主要是珠寶首飾、名牌手袋同鞋,當中包括三個手袋、兩粒寶石、六枚戒指、五隻手鐲、三對耳環、四條頸鏈、吊墜和三對鞋,其中最貴重的,是一個價值十萬元的紫色手袋及約十萬元的鑽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