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若琳被寰宇追討賠償

藝人江若琳前日被寰宇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控告原名江玲的她及其名下公司「東旺國際娛樂有限公司」違約,入稟狀透露江於2004年由其父母任監護人下,簽下十年的藝人經理人合約,其中一項條款指寰宇有優先權與江續約五年,早前寰宇亦已通知江會行使續約權,但江單方面表示不續約,更拒絕參與寰宇接下的工作,寰宇遂要法庭頒令合約仍有效,並追討賠償損失及交出私下接工作的得益。

案件編號:HCA 122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