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影藐視法庭可判罰款

黃國桐律師對於龍心用兩部攝錄機在法庭上錄影,其中一部更影住法官,直指此舉可判藐視法庭罪及罰款,應經律政署和警方介入調查事件後,再作判決:「佢呢個行為嚴重藐視法庭,唔尊重法官,因為法庭範圍絕對唔可以影相同錄影,開庭時就算響手機都會被庭警沒收,到第二日先歸還事主,龍心咁做係一個好嚴重違規嘅行為,佢應該好好解釋背後動機,再由律政署同警方決定起唔起訴佢,初步佢已經係妨礙司法公正同藐視法庭,若然佢將相放上網罪行更嚴重,要睇吓個官點判。」至於龍心昨日上庭遲到一小時,黃國桐指法官判刑時或會作出加罰。